开篇之前需要向各位读者特别说明下,这篇文章的适用范围为融资租赁领域,这里的资产就是租赁物,所以对应的资产风险并不等于信用风险。如果说信用风险考察的是出租人对承租人准入和缔约后的管控风险,那么资产风险考察的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掌控能力,下面笔者就从三个方面介绍如何管控资产风险。
1、要充分的理解和掌握租赁物的价值曲线
国际公认设备融资租赁业顾问哈勒戴先生提出,资产风险中影响价值的因素主要有3个:实物折旧带来的风险、功能折旧带来的风险、经济性陈旧带来的风险。对此,笔者深以为然。
无论是全额清偿式融资租赁,还是经营性融资租赁,都离不开租赁物的担保属性。如果不关注租赁物的价值曲线图,无异于放任风险滋生。
那么,如何对租赁物的价值曲线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呢?
笔者建议,一定要深入到租赁物的产业链中进行考察。以笔者深耕的工程机械行业为例,在以工程机械设备为租赁物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环保政策带来的强制淘汰以及二手机的流通等多个因素,来评估设备的价值曲线。
在工程机械的行业周期中,行业旺季带来的是新机上量后对二手机市场价值的冲击,行业淡季时反而是二手机的天下;
国家关于排放标准的新规,直接决定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设备退出。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为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这就决定了上述区域的经营主只能强制更换达标设备。
同时,二手机的估值和变现市场是否成熟,也会影响租赁物的价值。目前,工程机械行业随着易百通的魔估软件的推广,以及易极拍在设备拍卖领域上的日趋成熟,都共同为设备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利于的工具和市场支撑。
如果您掌握上述情况,相信一定会对租赁物的价值曲线有一定的了解,进而可以在资产风险控制方面做到收放自如。
2、要设定租赁物的担保价值区间
这是评估合同走向的关键指标,也是设定止损点的分界线。
简单而言,租期内租赁物的价值会发生变动,同样的,出租人的净投资也会随着租期的推进而逐步收回。那么,如何设定租赁物的担保价值,让租赁物的价值足以覆盖出租人的投资,进而建立安全线,就成为合同定价和条款模式的关键。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设定安全区间:
一旦承租人违约,则触发:设备取回+首付款+已付期次租金>设备贬值+取回费用>同等时间租用设备租金(这样让承租人丧失违约投机的心理)。这样的公式下,实际上就推算出了设备的担保价值>最长零容忍期取回后的市值。
一旦承租人违约,则触发设备取回变现金额+首付款+已付期次租金=购置设备成本+约定的合理收益。这样的公式下,实际上就推算出了设备取回时的担保价值>购置设备成本+约定的合理收益—首付款—已付期次租金。否则,就要评估是否行使取回权或者是否直接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全部租金,而非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了。
一旦承租人违约,则触发担保物变现+租赁物变现金额+首付款+已付期次租金=购置设备成本+约定的合理收益。
这样的公式下,实际上就推算出了租赁物担保价值>购置设备成本+约定的合理收益—首付款—已付期次租金—担保物变现价值;必要的情况下,这时候必须要考虑租赁物无法取回或无法变现,通过加大担保物价值,来增信弥补担保缺口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在管网设备或变现渠道有限的回租业务中,要理性看到租赁物的担保限额,而重视加大担保物,同时正视承租人出现违约,可能只有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全部下剩租金及损失这个选项的现实。
以上,实际上为量化租赁物的担保价值区间提供了一个维度。
3、要设定租赁物的剩余价值
区别于全额清偿式融资租赁,经营性融资租赁在租期届满后,要么由承租人继续租赁,要么收回另行处置获益,所以出租人必须重点关注租赁物在租期届满时的残值。
对于该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租金的定价问题,一般先对租期届满租赁物的余值进行风险定价,然后再从购置成本或实际融资额中扣除余值作为计算租金的基数,在融资利率上再加上一定比率的风险费率,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偿还方式,计算出每期应付租金。
即:融资租赁收入=租金收入+余值处置收入+租赁服务手续费。
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承租人有一个硬性约束,即确保在租期届满返还租赁物时租赁物的残值保值情况或准确的金额,以避免承租人破坏性使用租赁物或租赁物残值不足以覆盖出租人在确定租金方案时所确定的租赁物余值。